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免去:
陈 建的东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姜卫华的东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