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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的决议

2018-01-24 09:14:22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和

生态环境状况的决议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琪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日臻改善,生态体制机制日益完善,生态经济产业加快发展,生态工程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初见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绿色崛起这一目标,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成果,努力为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富裕美丽、和谐幸福品质新东乡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