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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王剑锋、陈广磊等同志法律职务的通知

2019-07-03 11:58:00

 

东常发〔2019〕17 

关于任免王剑锋、陈广磊等同志法律职务的通知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72日任命:

王剑锋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淑尧(女)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广磊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艾生华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艾洪仁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王桥法庭庭长职务。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972